女子孕检13次生出缺手儿 状告医院索赔48万
本文已影响259人
本文已影响259人
13次检查生出缺手男孩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为20%-40%孩子父母:索赔损失48万医院:手不在法定“筛查”范围内
怀孕后在医院进行9次产检、4次B超,都没有被告知胎儿有问题,孩子出生后却发现没有左手。
司法鉴定显示:医疗过错与导致残疾儿出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系数值为20%-40%。
为此,患儿的父母将平谷区医院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医院方则认为司法鉴定结论不符合医学伦理和诊疗规范,手缺不缺失,并不在法定的“筛查”范围内。
上午庭审父亲:看到别人拉着孩子手学走路就难过
今天9时许,27岁的佟国军和代理人坐在了原告席上。佟国军十分瘦弱,戴着一副眼镜,说话细声细语,在他刚刚走进法庭时,记者并没有认出他就是一个1岁多孩子的父亲。
“今天没带孩子来,怕他在法庭上闹。”佟国军说,现在孩子会叫“妈妈”了,也到了学走路的年龄。“看着别人家的大人牵着孩子的一双小手学走路,我就难过。”
回忆起前天教孩子学走路,佟志军并没有显露出一位父亲应有的兴奋:“没办法,我牵着孩子的一只手,他母亲则拉着左手腕,在炕头上学走路。”
佟国军告诉记者,他抱孩子出门,怕被人笑话都是将孩子的左手捂在大人的怀里,但是一年多来,毕竟还是瞒不过邻居。现在带着孩子出门,还是能感受到“异样”的眼神。“大人倒是无所谓,就怕孩子将来承受不了。”
院方:手缺不缺失并不在法定的“筛查”选项内
9时10分,法庭宣布开庭。原告一方除了佟国军还有他委托的两名代理人,而在佟国军的对面,被告席上坐着医院方的两名代理人。
“孩子的先天残疾与被告医院无关,但是胎儿先天残疾的出生与医院方的诊疗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院存在过错。”原告的代理人一字一顿地说。
“怎么能让一个医疗机构承担先天性残疾的医疗责任?我们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生育选择权和知情权,都不能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主张。”医院的代理人表示,如果说因为医院没有查出孩子有先天性残疾,而使得孩子的父母选择产下这个孩子,这恰恰是医院给了这个孩子生命权。
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就医院在产检检查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了激辩。
庭审中,对于原告提交的司法鉴定认为“医院过错参与度20%-40%”,医院的代理人并不认可。
医院代理人认为,这不符合医学伦理和诊疗规范,手缺不缺并不在法定的“筛查”选项内。
庭前采访听到“孩子没有手”产妇当时晕了过去
吕南南是个山东姑娘,在平谷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同龄的本地小伙子佟国军。结婚之后小两口恩爱和谐,老公善良勤劳并且孝顺,夫妻俩跟着快70岁的婆婆一起生活。
在老人盼孙子的急切关注之下,南南很快“有了动静”。2010年夏天的一个早晨,佟国军告诉母亲:“可能您快抱孙子了。”
“快奔医院!”老太太高兴地嘱咐道。
2010年10月9日,满怀欣喜的佟国军带着吕南南第一次到平谷区医院做孕检时,医院方开出的检查结果是“正常”,这让小两口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之后,佟国军又带着南南陆续做了8次产检和4次B超,甚至在生产前一天还做了一次B超,都没有人提醒有任何问题。
两口子就是盼着能有一个健康的孩子。他们相信,大医院的大夫见多识广,对生孩子检查这种小事儿,他们肯定能做好。
南南后来回忆:“大夫的态度多是盛气凌人,病人也多,想多问几句都不容易。”
但在孩子出生的第一时间,南南听到了助产士的一句告知:“孩子没有手啊。”她晕了过去。
孩子用没有手指和手掌的手腕做了个“飞吻”
昨天下午,记者在平谷区峪口镇的一处农舍院子里,见到了年仅1岁4个月的佟志超。他跟爸爸妈妈和奶奶住在一处并不宽敞的小院,家里摆设很少,相比之下小孩儿的玩具显得很多。
每天,戴着眼镜略显瘦弱的佟国军从平谷峪口坐车到东直门,超过4个小时的来回,为的是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收入。他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这些钱是一家四口的日常开销。
佟志超的奶奶告诉记者,老伴死得早,家里仅有的一点地由村里统一租出去耕种,年收入只有500元,另外她领低保,每月有百十块钱,“也只够买油盐酱醋的”。
小志超跟其他男孩儿一样好动,他对残疾还没有感受,并不知道那只小手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妈妈让他跟记者打招呼,他就用那只没有手指和手掌的手腕,做了个“飞吻”。
父亲希望孩子成为国际象棋大师
佟国军说,在农村出门就遇上街坊邻居,刚开始不想让别人看见儿子这只手,尽量藏起来,后来想想孩子大了以后心理上一定会有负面影响,索性就不藏了。
佟国军告诉记者,他要多挣钱,将来能给儿子装上假肢,花多少钱也要给孩子完全的快乐。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小志超一直在旁边玩儿,但是与其他孩子明显不同,他从来没有笑过。
佟国军话里话外都透出对孩子将来的考虑:“这孩子很深沉,也许将来能够成为国际象棋大师?因为这个活儿一只手就能干……”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为20%-40%
记者了解到,平谷法院已委托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过错鉴定。
2012年6月11日,鉴定结论出具:平谷区医院对吕南南的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方医疗过错与导致残疾儿出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C级,参与度系数值为20%-40%。
司法鉴定书中还标明:小志超左手残疾构成五级伤残,佩戴假肢需要的费用,未成年阶段配置仿真手掌的价格4500元,每2年需更换;成年阶段配置假手26500元,6年更换。
原告律师:医院应承担40%责任
根据这个司法鉴定的结论,佟志超的代理人、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索赔金额48万余元,其中包括退还吕南南孕期检查费2000元、佟志超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残疾赔偿金15.7万余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1万余元和司法鉴定费用1.1万元。
张律师在介绍赔偿金计算的理由时说,按照司法鉴定医院该承担的责任,把残疾产生的后期费用折算40%,这一块儿由医院承担,另外的六成还得由残疾儿家庭来承担,这对于佟家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专业人士:医院如无“筛畸”资质应告知
一位司法鉴定专业人士对记者说,避免婴儿残疾,应该在孕期18—24周进行“筛畸”,这个“筛畸”并不是所有医院都有资质,也不是每个B超操作人员都有资质。
该人士称,如果医院没有资质,应该告知患者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筛畸”。如果患者不去,患者要承担责任;如果医院有资质而没有筛查出来,那么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针对该案中小志超致残的经过,平谷区医院接受了孕妇“建档”,并承担了接生的全部过程,换句话说,孕产妇根本不知道该医院是否具有筛查资质,也没被告知去别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患者的心态就是“把我自己交给你了”。
记者追访:做B超人员资质有出入
记者几次跟平谷区医院联系采访都“吃了闭门羹”,找到院办,记者被支到医患办,去了医患办,却被告知主任不在。
在记者驾车离开平谷的路上,接到平谷区医院医患办的来电:“主任有回复了,说不同意报道。”
在与医院无法详细沟通的情况下,记者再一次联系了本案原告佟国军。在佟国军那里,记者看到了他们要求医院出具的资质证明,4次B超由三个不同的大夫操作,医院只提供了其中二人的证书,其中一个医生的证书,取得时间是在给吕南南检查之后,而另一个叫于洋的医生,医院没有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并摄/特稿记者蒋举记者王晓飞胡相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手指整形失败丧失功能 湖南女子索赔30多万
广州去年出生缺陷率为1.84% 参检率达80%以上
医院承诺可植发2730根 男子因只长出126根索赔
少年阑尾手术发生险情昏迷4年 卫生院赔84.5万
佛山1岁女童术后脑瘫 父母向医院索赔90万
火车吸二手烟 女大学生告铁路局索赔精神损失1元
小伙死亡医院遭索赔200万 缺病例系医师笔误
北京回民医院被告存在“医疗缺陷”被判赔4万
孕妇被辞退索赔13万原因 孕期被辞退并被索赔13万怎么回事
19岁男子做包皮手术烧焦性器官 家人索赔800万
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 索赔76万未果!
孕妇生产成“植物人” 卫生院赔偿118万余
女孩就诊后死亡家属医院停尸8年 终获赔偿11万
男子离婚三年惊闻女儿非亲生 向前妻索赔35万元
少女内镜检查大出血死于医院 院方赔偿25万元
女子手术到一半发现没有肿瘤 索赔8万
女子剖腹产子后死亡 男友向医院索赔70万
9个月大胎儿死于腹中 家属向医院索赔80万
江西精神病患者因医院拒收治跳楼重伤 索赔34万
产检正常却生出唐氏宝宝 医院被判赔4万